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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都訊 記者薛冰妮 見習記者 程思煒 廣東人大將在激活代表履職上再度發力。昨日,省人大常委會召開人大代表履職工作座談會,會上討論修改了《關於拓展省人大代表履職途徑,更好發揮代表作用的若干意見(稿)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稿》)。《意見稿》明確,人大代表在閉會期間可書面提出要求,緊盯民生熱點等議題約見政府官員。《意見稿》再度強調了人大代表有權提出詢問案、罷免案和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權力。
  約談不得涉及本人或親屬個案問題
  代表約見國家機關負責人是人大代表一項法定的履職活動。近年來,廣東湛江、清遠、江門、深圳等市在代表約見政府機關負責人方面已有一些探索,但省人大代表約見政府機關負責人近年鮮見。昨日這一份醞釀了5個月的《意見稿》中,提出代表在閉會期間,如有必要可書面提出約見國家機關負責人的要求,省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部門要做好協調安排工作。
  同時也要求,代表約見國家機關負責人活動應實行迴避制度,所談內容不得涉及代表本人或親屬的個案問題。
  約見後有關國家機關3個月內要答覆
  分管代表工作的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雷於藍在發言中表示,下一步將陸續開展“約見”工作,力圖探索建立約見國家機關負責人機制,落實對有關工作的監督。在約見中,有關國家機關負責人應當認真聽取代表的建議、批評和意見,回答代表的提問,並作出積極回應。約見後有關國家機關應在3個月內對代表約見的有關問題書面答覆代表。
  實際上,在省人大代表“約見”層面,已經有人吃了“螃蟹”,背後支持者正是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黃龍雲。黃龍雲在8月13日會見省人大代表鄭永釗。鄭永釗就建議中尚未落實的問題提出約見省國土資源廳負責人,黃龍雲當場表示大力支持,並要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和選聯工委積極配合。一個月後,鄭永釗和其他11名省人大代表嘗試了本屆省人大代表第一次“約見”政府官員。
  代表意見
  建立定期約見制度
  昨日會議現場10名人大代表也很興奮。
  省人大代表、俞雪花表示,最好能建立定期約見制度,比如每個季度約見一次,代表提出約見的內容,由人大常委會的代表工作部門進行排期,並提前公開約見議題,這樣約見後跟蹤督辦完成的效果會比較好。目前的約見事前安排痕跡比較重,一般是政府先定題目,約見現場協商的意思不大,就像事前安排的腳本。
  應明確新聞媒體可以參與約見
  代表約見政府官員後,事情能否很快解決,是普遍關註的問題。“約見應該邀請新聞媒體單位來參與。”湛江市人大常委會選聯工委主任劉光表示,約見應該邀請新聞媒體單位參與。以湛江市舉行的一次約見活動為例,當時局長在代表和新聞媒體面前承諾“沒按期完成任務,則辭去工作職務”,第二天各大媒體頭條都是這個消息,局長壓力很大,不敢有一絲馬虎,後來按期完成任務。  (原標題:人大代表省人大喊你約見官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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